2023-06-06 行政會議建議 高級加2.87%、中低級加4.65%

公務員事務局今日(六月六日)向四個公務員中央評議會的職方提出下列薪酬調整方案,生效日期追溯至二○二三年四月一日:

(一)高層薪金級別及首長級的公務員,加薪幅度為2.87%,但個別薪點的金額須予訂明,有關薪點及金額見下列第(i)及第(ii)項:

(i)總薪級表第34點為79,930元;總薪級表第35點為80,730元;及

(ii)紀律人員(主任級)薪級表第20點和警務人員薪級表第36點為79,790元;紀律人員(主任級)薪級表第21點和警務人員薪級表第37點為80,590元;紀律人員(主任級)薪級表第22點和警務人員薪級表第38點為81,400元;及

(二)中層及低層薪金級別的公務員,加薪幅度為4.65%。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說:「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既定機制考慮薪酬調整方案。按照一貫做法,由於二○二三至二四年度低層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低於中層薪金級別,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低層薪金級別公務員的薪酬調整會被『調高』至與中層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相同的水平;而首長級公務員的薪酬調整方案則跟隨高層薪金級別公務員的安排。」

上述決定是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經考慮既定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下的所有相關因素後所作出,當中包括:

* 香港經濟狀況
* 生活費用的變動
* 政府的財政狀況
* 薪酬趨勢淨指標
* 職方對薪酬調整的要求
* 公務員士氣

發言人補充:「待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考慮職方的回應,並就二○二三至二四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作出決定後,政府會盡快提交建議予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考慮。」

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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